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犬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

更新时间:2013-01-24 | 访问数量:   本文编辑:邱梦盈  文章来源:百度藏獒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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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藏獒本色报道:第一条 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(CNKC)(以下简称犬会)为了加强犬舍管理、促进犬舍与行业内外以及犬舍间交流、合作,提高管理水平,增加经济和社会效益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申请登记的犬舍必须要有足够的空间和登记在册的犬只(具体数量另定)。 第三条 会员向犬会联络部提出申请,填写犬舍名称登记申请表,交犬会审批......

第一条 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(CNKC)(以下简称犬会)为了加强犬舍管理、促进犬舍与行业内外以及犬舍间交流、合作,提高管理水平,增加经济和社会效益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申请登记的犬舍必须要有足够的空间和登记在册的犬只(具体数量另定)。

第三条 会员向犬会联络部提出申请,填写犬舍名称登记申请表,交犬会审批。合格者,犬会发给《犬舍名称登记证书》。

第四条 舍名一经登记注册,犬会将对该名称加以保护,为避免舍名重复,犬会采取优先注册法,确认后予以公示。

第五条 犬会对已注册犬舍所繁殖的纯种犬提供登记服务。

第六条 舍名拥有人每年必须于一月底前交纳年费,否则将失去犬会对该舍名的保护,其他会员有权申请使用该舍名。

第七条 会员可申请舍名永久注册,申请获准后,舍名拥有人可终身使用该舍名。

第八条 舍名登记注册费用为:

  1、首次注册费用300元;

  2、年费150元;

  3、永久舍名注册费用2000元;

  4、犬会单位会员免费进行犬舍登记。

第九条 本办法由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第十条 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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